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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琴表香港馬術大師賽」是亞洲最大型的五星級馬術場地障礙賽。一直以來,馬會對推廣馬術活動不遺餘力,作為香港馬術大師賽的「創辦夥伴」,馬會現送出200張「2017年浪琴表香港馬術大師賽」門券予公眾欣賞世界級馬術賽。立即參加抽獎贏取獨一無二的馬術體驗並同時獲得門券兩張!

連繫社區,答問題贏門券

即日起至2016年12月18日,答對三條關於馬會對本地馬術運動支持的問題,填妥簡單個人資料,即有機會贏取一次獨一無二的馬術體驗,以及兩張「2017年浪琴表香港馬術大師賽」門券!

獎品:

屯門公眾騎術學校馬房參觀(包括小馬試騎)、「2017年浪琴表香港馬術大師賽」門券兩張(2017年2月10日下午6時)及 趣緻小馬乙隻(總值1,359港元) (詳情請見條款及細則第2條)

遊戲日期:

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18日

條款及細則:

  1. 參加者參與是次抽獎即等同接受和同意本文內所有條款及細則。
  2. 獎品
    1. 每名得獎者將得到一系列獎品,分別為參觀活動(定義見下文)(價值為共90港元),「2017年浪琴表香港馬術大師賽」門券兩張(價值為每張590港元)(「門券」)和趣緻小馬乙隻(價值為89港元)(「趣緻小馬」)
    2. 得獎者必須親身出席參觀活動以取得獎品。不論情況為何,得獎者只有於參觀活動完成後方會獲發門券,並需要現場簽收。如得獎者未能出席參觀活動,將視作放棄所有獎品,而不會獲發任何替代獎品或其他形式的補償。
    3. 「參觀活動」指屯門公眾騎術學校內的馬房參觀(每名得獎者計,最多兩人)和試騎小馬(每名得獎者計,最多一人)。參觀活動的時段為下列任一﹕
      1. 2017年1月14日(星期六)上午11時至下午12時
      2. 2017年1月14日(星期六)下午2時30分至3時30分
      3. 2017年1月21日(星期六)上午11時至下午12時
      4. 2017年1月21日(星期六)下午2時30分至3時30分
      出席參觀活動時,得獎者可攜同一名年齡介乎6至17歲的青少年。參觀活動的時段和獲發的門券已預先由香港賽馬會自行決定,得獎者將無權要求其他參觀活動時段,共他日期之入場券及座位安排。
    4. 在符合下列條件下,得獎者可自行或容許其攜同青少年試騎小馬﹕
      1. 試騎人士年齡必須為6歲或以上,體重不超過以120磅(即其自身連同當時其身上所有物品)(「淨重」),以及穿著約一吋高平跟皮鞋和長褲,以及遵守在場工作人員根據其專業判斷而作出的其他合理要求(統稱「現場要求」)﹔
      2. 在不損害本條款及細則內其他部份之一般性的情況下,參加者全皆知悉,年齡限制和實際策騎者之淨重以120磅上限和其他一眾現場要求乃為安全緣故,並同意如違反任何限制,試騎小馬的權利將被立即取消,而香港賽馬會可拒絕實際策騎者上馬策騎或(如已上馬)截停馬匹並要求策騎者立即下馬,而有關得獎者將不會獲發任何替代獎品或其他形式的補償﹔和
      3. 實際策騎者上馬前,必須簽署《免責及彌償表格》(如實際策騎者未滿十八歲,則由家長或監護人簽署),並同意如《免責及彌償》並無妥善訂立,香港賽馬會可拒絕有關實際策騎者上馬策騎。
      為免存疑,香港賽馬會將有全權斷定得獎者和/或實際策騎者已符合本第e)分條的規定。
    5. 為免存疑,失去試騎小馬的權利(不論是自願或是違反上文第e)分條)將不影響有關得獎者獲發門券的權利。
  3. 如得獎者未能於2017年2月10日下午4時至6時於亞洲博覽館換領趣緻小馬,將視作放棄,而不會獲發任何替代獎品或其他形式的補償。
  4. 參加表格必須於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18日(含首尾兩日)提交。得獎者名單會於2016年12月20日公布。
  5. 參賽者只可以參加一次抽獎﹔如勝出,亦只可中獎一次,次數規限核實將以參賽者登記香港電話號碼以及電郵地址為準。該登記的電話號碼及電郵將被用作聯絡得奬者以分發獎品,參賽者須提供有效的香港電話號碼及電郵地址。
  6. 參加者同意並認同投票結果將以香港賽馬會的電腦伺服器上之參與紀錄為準。參加者所傳送資料之個人紀錄,並不當作為香港賽馬會已接收其參賽作品之紀錄或證明 或其作品實為香港賽馬會所接收到的參賽作品之紀錄或證明。參賽者必須年滿18歲或以上,並持有效之香港身份證。香港賽馬會保留權利核實活動參與者之資格。
  7. 香港賽馬會職員及參與該遊戲宣傳活動之廣告公司員工,以及其直系家屬(即其配偶、其或其配偶的父母、其子女或該子女的配偶、其或其配偶的兄弟姊妹,或該兄弟姊妹的配偶、其或其配偶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孫、孫女、外孫或外孫女,或該孫、孫女、外孫或外孫女的配偶等)均不可參與本遊戲。香港賽馬會保留核實所有參加者參賽資格之權利。
  8. 參賽者必須提供有效的香港流動電話號碼作參賽登記及領獎之用。海外流動電話號碼恕不受理。
  9. 香港賽馬會保留取消以下參賽者之參賽權利,如果該參賽者(i)提供錯誤或有遺漏之個人資訊;(ii)重複參賽﹔或(iii)為參賽而投的票受干預、破壞或損毀。
  10. 每位參加者在此認同通過互聯網傳送資訊之安全性將無法獲完全保證。參加者因此接受通過互聯網傳送敏感或機密資訊將有機會受中斷、干擾、入侵、傳送失敗或延 遲,尤其在該等資訊並無加密之情況下。香港賽馬會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為任何網絡、設施或保安事故而引起對參賽者利益之影響或損害承擔責任。
  11. 得獎者必須於2017年2月10日親身到亞洲博覽館領取趣緻小馬,延遲領取趣緻小馬將不獲接受。如因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於只使用一張門券)無法完整享用獎品,無法享用之獎品部分將作放棄論。
  12. 每位得獎者將獲短訊通知領獎,短訊將發往投票參賽時向香港賽馬會所提供之電話號碼。得獎者必須出示該短訊通知及與獲通知參賽者名字相同(根據香港賽馬會之紀錄)之香港身分證,以作領獎用途。如短訊受損壞,無法辨認或已失去,將不獲補發,亦不會頒發獎品。
  13. 如無法出示領獎短訊,獎品將不會獎頒發。獎品不可由第三者代領。
  14. 香港賽馬會將會不為短訊傳遞失敗或延遲而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並不會因該等傳遞失敗或延遲而頒發獎品。
  15. 獎品及/或通知領獎短訊將不可兌換現金,亦不可作販賣用途,不論目的為圖利與否。
  16. 得獎者名單將於2016年12月20日於本網頁(www.hkjc.com)公佈,並於2016年12月23日星島日報及英文虎報公佈。這些公佈將用於履行推廣生意競賽牌照持牌人的職責,在任何情況都並非表示會有第二輪遊戲或任何重新抽獎。
  17. 參加者同香港賽馬會知悉和同意(1)雙方皆無意令本條款及細則內任何條文可供任何第三方根據香港法例第623章《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執行﹔和(2)本條款及細則應被排除在《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的適用範圍內。
  18. 作為獎品之「浪琴表馬術大師賽」門票並非由香港賽馬會主辦,香港賽馬會亦不涉及該活動之營運、管理、舉行、取消及延遲;因此香港賽馬會並不承擔任何因該活動或享用獎品(不論是關於內容、質素或是其他方面)而引起或與其相關之責任。在香港法律容許之最大程度下,香港賽馬會不會就使用或享用任何獎品或與之相關而引起或導致之任何損毀、遺失、死亡或受傷負責。得獎者須遵守節目之主辦單位和演出場地管理者之條款及細則,任何由獎品用途引起之爭議應由得獎者與節目之主辦單位 和演出場地管理者自行解決,香港賽馬會概不負責。
  19. 香港賽馬會保留使用任何得獎者錄影片段及/或相片作本遊戲宣傳及/或紀錄用途(包括組織與這活動和/或其主題相關的其他活動)之權利。
  20. 在香港賽馬會場地內之人士必須小心照顧及負責個人財物及人身安全,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法律允許之最大程度下,對一切有關入場人士之個人財物損毀或遺失或人身傷亡,香港賽馬會一概不負責,亦不會作任何賠償。
  21. 每位參加者明確確認他/她已細閱並明白香港賽馬會與資料私隱政策(該政策可於http://www.hkjc.com/chinese/corporate/corp_privacy.asp閱覽),並同意香港賽馬會可(a)在是次抽獎過程中和/或為著是次抽獎的緣故(包括作抽獎結果通知用途)﹔和(b)為根據上文第16條公佈得獎名單,使用登記人士的個人資料。
  22. 如有任何爭議(特別是有否違反上文第2)e)條),香港賽馬會保留最終決定權。
  23. 本條款及細則以英文撰寫,中文僅為譯本。參加者明白及確認在參加前已閱讀及明白本條款及細則。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號碼: 4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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