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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繫社區 玩遊戲贏門券

由馬蘭登比亞夏茲芭蕾舞團演出的芭蕾舞劇《仙履奇緣》是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鼎力支持的五個法國五月藝術節主要節目之一。

由即日至2016年5月15日,只須答對兩條有關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作為法國五月藝術節主要贊助的問題,即可參加抽獎,有機會贏取兩張《仙履奇緣》門券。

獎品:

《仙履奇緣》2016年6月1日門券兩張 (價值: 每張HK$480)

遊戲日期:

9-15/5/2016

條款及細則:

  1. 參賽者參與是次遊戲即等同接受和同意本文內所有條款及細則。
  2. 是次遊戲每位得獎者將獲發兩張《仙履奇緣》2016年6月1日在香港文化中心大劇院的門券(價值﹕每張HK$480)。得獎者獲發的門券上之日期已預先由香港賽馬會自行決定,得獎者將無權要求其他日期之入場券。
  3. 參賽者只可以參加一次抽獎及(如勝出)中獎一次,次數規限核實將以參賽者登記香港電話號碼以及電郵地址為準。該登記的電話號碼及電郵將被用作聯絡得奬者以分發獎品,參賽者須提供有效的香港電話號碼及電郵地址。
  4. 參賽者必須年滿18歲或以上,並持有效之香港身份證。香港賽馬會及承辦是次遊戲推廣事宜之廣告公司的員工及其直系親屬不可參加此項遊戲,以示公允。香港賽馬會保留核實遊戲參與資格的權利。
  5. 參賽者知悉通過互聯網發送資料的安全性不能絕對保證。因此,參賽者接受通過互聯網發送敏感或機密信息,特別是未加密而可能會受到中斷、干擾、黑客入侵、傳輸失敗或延遲的風險。一切出自電郵傳輸失靈或延誤而所引發之所有損失或損害,香港賽馬會概不負責。
  6. 得獎名單將於2016年5月20日於星島日報、英文虎報和位於hkjc.com的馬會社區貢獻及慈善網頁公佈。這些公佈將用於履行推廣生意競賽牌照持牌人的職責,在任何情況都並非表示會有第二輪遊戲或任何重新抽獎。
  7. 獲獎參賽者將先會獲SMS短訊發送至已在香港賽馬會登記的電話號碼通知領獎。如果SMS短信因電話號碼無效被彈回,香港賽馬會通過已登記的電郵通知得獎者。如果電郵被彈回,得獎者資格將被取消,馬會可以自行決定將得獎者資格给予與其他參賽者。
  8. 香港賽馬會保留取消參賽資格的權利倘若(i)參賽時提交不正確、不完整或無效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電話號碼和/或電郵地址)﹔(ii)重複參賽或不符合參賽要求的信息﹔或(iii)參賽時提交資料遭中斷、干擾或其他形式的損壞。
  9. 得奬者須親身於2016年5月31日或之前親身到香港賽馬會總部大樓領奬;逾時領奬或派代表領奬,恕不受理。
  10. 得奬者於領奬時須出示得獎通知SMS短訊和/或電郵作核對用,並須出示載有與根據香港賽馬會紀錄獲通知得獎者姓名相符之有效香港身份證核實身份。得獎者請勿刪除得奬通知SMS短訊和/或電郵,倘有損毀、塗改或遺失,香港賽馬會恕不補發,亦不會給予任何獎品。
  11. 如未能出示得奬通知SMS短訊和/或電郵,香港賽馬會恕不頒獎。
  12. 一切出自手機短訊和/或電郵傳輸失靈或延誤而所引發之所有問題,香港賽馬會概不負責,並且不會補發獎品。
  13. 所有獎品和/或得奬通知SMS短訊和/或電郵不能兌換現金,而不論是否意圖牟利益,一概不得轉售。
  14. 香港賽馬會並非獎品有關演出之主辦單位,並無以任何形式參與演出的營運、管理、演出、取消或延遲概不負責,故在香港法律容許之最大程度下,香港賽馬會不會就使用獎品、演出及/或門票使用任何因使用門票及/或觀看演出引起或導致之任何損毀、遺失、死亡或受傷負責。得獎者須遵守演出之主辦單位之條款及細則,任何由獎品用途引起之爭議應由得獎者與演出之主辦單位自行解決,香港賽馬會概不負責。
  15. 香港賽馬會有權使用得獎者之錄像片段及/或照片作是次遊戲的宣傳推廣和/或記錄之用(包括組織與是次遊戲和/或其主題相關的其他活動)。
  16. 在香港賽馬會場所內之人士必須小心照顧及負責個人財物及人身安全,其等一切個人財物損毀或遺失或人身傷亡,在香港法律容許之最大程度下,香港賽馬會一概不負責,亦不會作任何賠償。
  17. 所有參賽者確認已閱讀及明白<私隱政策聲明> — 有關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通告(刋登於http://www.hkjc.com/chinese/corporate/corp_privacy.asp),並進一步同意馬會可於是次遊戲的過程中和/或為是次遊戲使用參賽者的個人資料。
  18. 參賽者同香港賽馬會知悉和同意(1)雙方皆無意令本條款及細則內任何條文可供任何第三方根據香港法例第623章《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執行﹔和(2)本條款及細則應被排除在《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的適用範圍內。
  19. 如有任何爭議,香港賽馬會保留最終決定權。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號碼: 47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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